碧玉箫 发表于 2011-3-30 20:18 只看TA 92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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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原帖由 shxiashxia 于 2011-3-30 20:01 发表 北约轰炸利比亚政府军是依据联合国1973号决议,你看过联合国1973号决议全文吗?联合国网站上有中文版的 如果这个决议有违联合国宪章,伟大光荣正确的兲朝为什么不使用否决权匡扶正义? [ 本帖最后由 碧玉箫 于 2011-3-30 20:20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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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LACUESTA 发表于 2011-3-30 20:29 只看TA 93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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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袤的非洲大地上,整天有种族流血冲突,屠杀平民事件,敢问欧美哪一件正经管过?设立禁飞区是为了限制卡扎菲的空中力量大肆轰炸反对派的据点城市造成平民伤亡,中国当然不会反对,但设禁飞区跟别国用飞机打人家本国武装力量就一样吗?不要混为一谈,无论是德还是俄或中,对这一问题的看法都是类似的,奥巴马明确表示要卡扎菲下台,请问卡扎菲下不下台干卿底事?没错,就是关他事,因为利比亚是坚定的反美国家,且拥有大量石油资源,不管美国打的是哪个国家,它的标准都一样,是敌非友,越南反美,朝鲜反美,古巴反美..就这么简单,我不管你穿得多光鲜,或者有什么重要的东西,我打你就一个理由,你看我不顺眼,我也看你不顺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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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的山 发表于 2011-3-30 20:47 只看TA 94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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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那个媒体能做到真正客观公正的报道,cnn吗?bbc吗?说来说去都是为自己那个圈子服务的,为了自己的利益,他们可以指鹿为马,为了自己的利益,可以颠倒黑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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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11-3-30 21:23 只看TA 95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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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Original posted by 碧玉箫 at 2011-3-30 20:18 你是中国人嘛? 废话我就不多说了 五美分你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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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玉箫 发表于 2011-3-30 22:42 只看TA 96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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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中国人就要必须为执政党歌功颂德,为执政党辩护吗? 我是中国人,有独立思考能力的中国人。 我不是执政党的奴才,也不是执政党的狗,我也没有被洗成斯德哥尔摩综合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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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ues8 发表于 2011-3-30 23:27 只看TA 99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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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这位老兄的发言,我终于还是忍不住了,你连最起码的尊重都不会,有什么资格在这里批评别人,我对这个政府本来就没什么信心,看了你的发言,更坚定了我没有信心的信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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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上秋树 发表于 2011-3-30 23:33 只看TA 100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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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原帖由 碧玉箫 于 2011-3-30 22:42 发表 转帖一篇资料,供大家辨别。 ★什么是逻辑谬误? 本文所提到的“逻辑谬误”,也可称为“谬论”(洋文叫fallacy)或“诡辩”,主要是指逻辑推理过程中,出现的推理错误。这种推理错误,可能是无意滴,也可能是推理者有意引入,来误导别人滴。 在当今世界,由于网络发达,各种信息充斥其中。很多网络上的言论,为了达到说服人的目的,会采用一些诡辩的手法。如果你不晓得如何识别“逻辑谬误”,就可能被蒙蔽、被忽悠、被洗脑。所以,了解相关的知识,是很重要滴! ★常见的逻辑谬误介绍 逻辑谬误有很多种,限于篇幅,无法一一列举。所以,先列出几种常见的、主要的,让大伙儿见识见识。如果大伙儿有兴趣,下次再介绍其它的。 ◇人身攻击 解释: 人身攻击就是回避讨论的话题,转而质疑说话人的身份、动机、地位。在逻辑谬论中,人身攻击是比较低级的招数,相对容易看出来。 举例: 俺:建议网友参加“XXX集会”。 五毛:你们这帮汉奸走狗!【质疑身份】 五毛:你拿了美国多少好处?【质疑动机】 五毛:你只不过是一个搞编程的,有什么资格对党说三道四?【质疑地位】 ◇转移话题 解释: 诡辩者通过扯开话题,转移大伙儿的注意力。这招相对于“人身攻击”而言,就比较高明了。 举例: 俺:建议网友参加“XXX集会”。 五毛:中国确实有这样那样的问题,但假以时日,一切都会解决的。 ◇以偏概全 解释: 用少数的、个别的例子,来替代统计数字,以此来证明自己的观点。比如某个老烟鬼说:“我常年吸烟,还活到这么大年纪,证明吸烟是有益健康的!”这就属于用个例搞“以偏概全”的诡辩。 举例: 俺:建议网友参加“XXX集会”。 五毛:我身边的人都讨厌“XXX集会”,这个集会在全中国都不得人心。【五毛用身边的少数人来代表全国人】 俺:中共当年的反右运动是错误的。 五毛:还有少数右派没有平反,因此反右运动没有错!只是扩大化了。【当年有55万人被划为右派,到现在只剩下5个老毛钦定的大右派及96个各省的右派没有平反,以101人的“点”来涵盖55万人的“面”,典型的以点概面,以偏概全】 ◇偷换概念 解释: 假设有人提出了观点A;诡辩者不直接反驳观点A,而是把观点A偷换成观点B;然后使劲反驳观点B,让围观者认同观点B是错误的;然后进而让围观者误以为观点A也是错误的。 通常,被选为观点B的,是一个明显错误的命题。诡辩者相当于把观点B作为一个靶子来攻击。所以,此招数又叫“稻草人诡辩法”。 举例: 俺:建议网友参加“XXX集会”。 五毛:把中国搞乱,对广大中国人没有好处!【把“参加集会”偷换概念为“把中国搞乱”。其实这两个概念并不等价。】 ◇诉诸恐惧 解释: 此招数主要是营造恐惧气氛,进而影响围观者的判断,让围观者相信自己。比如中世纪的传教士会说:“如果你不信神,就会下地狱。”这就属于“诉诸恐惧”。 举例: 俺:建议网友参加“XXX集会”。 五毛:把中国搞乱,对广大中国人没有好处!【除了前面提到的“偷换概念”,此例子也是“诉诸恐惧”的典型。利用屁民害怕动乱的心理,来否定对方观点。另外,政权和平过渡的例子有很多,改朝换代不一定就出现大规模动乱。】 ◇诉诸传统 解释: 利用传统的观点来支持自己的观点。但是,传统的观点未必就是正确的观点。使用此招数的诡辩者,有意略过了对传统观点的论证。 举例: 俺:天朝的独裁统治,必须终结。 五毛:天朝都已经独裁5000年了。 五毛:五千年的历史证明,中国人要靠强权才能管得住。【历史在不断进步,以前行得通的,现在不一定行得通】 ◇诉诸信心 解释: 这类谬误,是采用信心来代替逻辑和证据。所以,跟这类人辩论很费劲。因为他们不讲逻辑,缺乏共同的谈话基础。 举例: 俺:党国存在XX问题,建议用XX方法来解决。 五毛:我就是相信党国,你别想糊弄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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